国务院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,明确提出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必须严格规范货物装卸、转运、拆解、消杀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,以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全链条的防控能力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市场供应稳定。
进口冷链食品因其特殊的储运条件,成为新冠病毒“物传人”的潜在风险点之一。为此,国务院要求相关物流企业将防控要求嵌入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细节。
在装卸环节,企业需在专门区域进行,并确保作业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(如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),避免货物与不洁环境或人员非必要接触。运输工具在装货前、卸货后均应进行彻底清洁消毒。
在转运过程中,应建立清晰的追溯台账,记录货物来源、运输车辆、司乘人员、货物流向等信息,确保全程可追溯。转运应尽量减少中转次数与人员接触,采用封闭式管理。
再次,在拆解与入库环节,需设立独立或物理隔离的查验区。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内外包装实施严格的预防性消毒,特别是对货物外包装的六个面进行均匀、无死角的喷洒或擦拭消毒。消毒过程应有记录,并确保消毒剂符合标准、作用时间充分。
在整体消杀与人员管理上,企业需建立常态化的环境消杀制度,对仓库、月台、作业工具等频繁接触区域定期消毒。直接接触货物的从业人员应纳入重点防控人群,实行每日健康监测、定期核酸检测和全程疫苗接种,形成“人、物、环境”同防的坚固屏障。
国务院强调,各地市场监管、交通运输、卫生健康等部门需加强协同监管,通过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、智慧追溯平台(如“冷链食品追溯平台”)等多种方式,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。对未按规定执行防控要求的企业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此项部署旨在通过标准化、规范化的流程管理,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链条传播的风险,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、保障国内食品流通安全与供应链顺畅的重要举措。它要求物流企业不仅追求效率,更要将公共安全置于首位,从而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,守护好“从国门到家门”的食品安全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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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17 04:14:11